建办法函〔2019〕684号
部机关各单位,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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