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部署,我委对2017年5月31日之前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8份。

二、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20份。

三、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5份。

四、宣布失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34份。

 

附表:

1.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2.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改)

3.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4.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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