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强全市住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实名考勤的通知》。

  • 3月1日起,施工、监理项目部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落实日考勤制度。考勤地点统一设在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部办公区。

  • 考勤采取生物(人脸)识别方式进行。

  •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项目管理部人员考勤设备的购置,3月1日前准备就绪

  • 市局对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考勤情况进行在线监督

通知原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全市住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实名考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实名考勤工作,全面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和有关施工(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将全市住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实名考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名登记管理。从2021年1月1日起,凡进入我市在建住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包括施工、监理项目部)从事该项目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当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进行实名登记。

二、完善日考勤制度。从2021年3月1日起,进出全市在建住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落实日考勤制度(进出施工工地按工人实名考勤有关要求执行)。考勤地点统一设在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部办公区。考勤采取生物(人脸)识别方式进行。

三、配置项目部考勤设备。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项目管理部人员考勤设备的购置(可不设置门禁),其考勤数据与施工工地工人实名考勤数据一并上传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各项目工地项目部考勤设施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准备就绪。

四、落实总承包企业责任。项目管理人员考勤工作由项目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程监理企业负责监督。项目部管理人员,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企业的管理人员都应自觉考勤、自觉接受管理。

五、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我局将利用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考勤情况进行在线监督。对不考勤或考勤不正常的管理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信用记录。

建设单位项目部人员考勤参照执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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