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茂名信宜市8.28坍塌较大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1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该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人:朱伟坚,电话:83124249)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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