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投标文件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公开的指引》(《招标投标指引》第72期,附件1)规定,招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电子版(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开。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系统操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7年12月14日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正式开通上传发布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功能,具体操作详见《投标文件公开操作指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附件2)。

2.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公开的通知》(穗建招函〔2017〕385号,附件3)规定,2017年11月15日之前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递交招标文件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如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可以仅公布评标业绩名称列表。

3.请招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外网)”环节上传并发布投标文件公开资料,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

4.招标人上传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时,请注意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如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并隐去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5.请招标人高度重视,如因公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等内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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