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函〔2018〕4922号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和省委深改组《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改组发〔2018〕4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实现“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等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等业务流程中”,省府办公厅于2018年8月13日正式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建立了政府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目前,省法制办已对36项试点事项(附件1)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请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联合奖惩首批36项事项嵌入的办理环节,同时修改办事指南,如: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在网上办理流程的受理环节增加“省发展改革委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实施联合奖惩”,并将流程图中的“受理(5个工作日)”相应修改为“受理并进行信用核查(5个工作日)”(附件2)。
请各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办事指南修改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协调处)和省编办。从10月1日起,请各成员单位开始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试点工作。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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