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税务政策宣传交流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详见附件)要求,于8月2日前通过微信报名参加并提出单位税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会,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本次会议不收取费用。
(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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