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改革研究成果征集问题解答


 

1. 研究成果为多家单位共同合作完成的,是否可以单独或多家申请?
答:可以多家联合申请,但如果单独申请的,需提交经其他编制单位书面同意书,避免出现著作权纠纷。

2. 盖公章是否需要在研究成果的每页上盖章?
答:不需要,只需在研究成果扫描件上首页盖公章即可,凡被收录的,再与原件核实。

3. 一个单位提交多份成果申报的,是否所有提交成果都需附上联系方式?
答:是的,需要每个成果扫描件上附上联系方式。

4. 一个成果以多家单位共同申请,入选后是否都拥有证书?
答:是的,如申报成果为两家单位名义进行申请,入选后证书上会标明两家单位名称,且证书一式两份。


5. 
本课题涉及多个发明专利和软著、论文、标准,是否需要附上全部的扫描件呢?
答:需要附上全部扫描件。

6. 如何判断成果是否属于造价改革范畴?
答:课题研究、调研报告、政策建议、学术著作以及已经发表的个人专业见解论文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通知》(建标办﹝2020﹞38号)文件精神,即属于造价改革成果范围。

7. 符合条件的企业成果,提供委托函时能否为该项目签订的合同?
答:委托函可以是签订的委托合同,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安排计划等证明文件。
 

其他事项:
1.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2. 收录与否,均在2021年8月30 日前告知。
3. 为便捷征集,此次活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邮箱 gdzjgg@vip.126. com。
4. 有关疑问,可发至投稿邮箱,我们会有专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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